(招标编号:CHDTDZ037/17-QT-12)
1.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昌吉 2022-2025年炉渣、石子煤处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2022-2025年炉渣、石子煤处置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7/17-QT-1201 | 2022-2025年炉渣、石子煤处置 | 负责3年全厂炉渣、石子煤处置(预计三年炉渣、石子煤量量:45万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注意: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一次招标期间已参与过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仍然参与本次投标的,可在报名成功后联系项目经理办理标书费免收事宜。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5年炉渣、石子煤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炉渣或石子煤的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或土石方倒运业绩,业绩必须真实,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业绩的真实性(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8.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提供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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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