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常规防爆巡检机器人(WZ20230919-2411-1146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规防爆巡检机器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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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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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机器人 | 2.00 | 台 | 包1-常规防爆巡检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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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产品为投标商研发并生产,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授权证明)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提供研发、生产组装、测试场所照片。提供机器人拆解后的内部照片。 3.1.8 投标人须提供巡检机器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不低于Exd IIC T4 Gb及以上整体防爆要求,提供防爆认证。 3.1.9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31日,在国内室外含氢气、碳氢化合物、硫化氢等危险气体防爆环境下的2套防爆轮式巡检机器人的运行业绩,该设备需具有热成像检测仪、音频采集设备、防爆机器人机体、管理系统。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技术附件、验收证明(附使用单位 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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