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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火灾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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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10 10: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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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上海工程青岛炼化顺酐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工程青岛炼化顺酐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WZ20230731-3605-921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报警装置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本次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1.10 投标方提供的各类消防联动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 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11 投标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防爆火焰探测器、防爆声光报警器、防爆手动报警按 钮、分布式光纤探测系统、输入/输出模块、消防

3.1.12 投标方所投标的标的物应取得境内要求的相应强制的或公认的检测认证证书(如3C认证等,但不限于此)

3.1.13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 线,柜内设备及模块箱由供货方集成并接线完成

3.1.14 本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要求与青岛炼化厂区现有火灾报警系统联网,投标方必须承诺实现新建装置与 厂区现有系统的有效通讯、联动等必要的功能。并提供联网技术方案

3.1.15 投标方必须承诺:卖方所提供的硬件(除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第三方设 备)、软件、技术服务、 工程服务、技术培训 、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消防控制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线缆的敷设、接线工作 、现场测试、配合系统消防验收,直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运行等负有完全责任。(投标方应提 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6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进行复查 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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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