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和林发电 通勤车租赁及汽车驾驶员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3-24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和林发电 通勤车租赁及汽车驾驶员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和林发电公司厂址位于和林格尔县城东南方向约40km、新店子乡上恼亥行政村南侧约1km处,距离呼市约100km,距离包头约260km,电厂建设2×660MW空冷燃煤机组,已于2019年8月陆续投产发电。现有职工372人,公务车数量11辆。
2.2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提供5辆车及相应数量的驾驶人员,其中 3台大客车、1台中型客车、1台小型车,3台大客车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勤问题,中型客车解决职工节假日值班,小型车解决住在包头职工的通勤。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组织车辆进行承包服务,并负责服务期间所有车辆的燃油、材料、保险、维修及配件、停车费、车辆年检、人工、过路费、安全保障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另拟派9名汽车驾驶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B型驾驶证,服务于公司现有大小车辆12台(含一辆洒水车,B证)的驾驶服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车辆清洁、出车前后的安全检查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1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通勤车辆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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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