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烟台燃机项目第五批辅机直流电源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34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烟台燃机项目第五批辅机直流电源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2 招标范围: 包括机组动力220V直流系统设备2套;机组控制110V直流系统设备2套;升压站控制用110V直流系统设备1套。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详见《华能山东 烟台燃机项目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烟台燃机项目第五批辅机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直流电源系统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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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