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清洁能源 所属9家风电场林地核查鉴定及整改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11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清洁能源 所属9家风电场林地核查鉴定及整改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华能湖南桂东寒口风电场、华能湖南连坪风电场、华能湖南桂东黄泥湖风电场、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华能永州回龙圩风电场一期、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一期、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二期、华能湖南江口风电场共8个风电项目进行使用林地情况复核、用林问题整改报告编制及手续补办工作;对湘乡市梅桥镇风电场仅进行用林问题整改报告编制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清洁能源 所属9家风电场林地核查鉴定及整改方案编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州市、湘潭市、邵阳市、怀化市。
2.5 服 务 期: 中标通知下达后2周内完成上述项目林地现场情况核查鉴定及编制项目整改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报批工作,并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文件。
2.6 招标范围:负责协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项目原报批用林范围,并开展相关现场核查技术工作,确认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的详细范围,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及编制项目整改方案。
负责按林草局、省林业局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上述风电场项目用于林地手续补办的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报告及项目林地现状调查等。
负责上述项目林地手续补办报批的各项协调工作,取得项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林地批复。
上述项目林地复核、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服务期间所有费用采用包干形式,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林地情况复核、方案编制费、评审费、协调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获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风电或光伏项目的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林业咨询服务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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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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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