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 清能 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次及涉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2-08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 清能 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二次及涉网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2.2规模:项目建设容量100MW,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
2.3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11月30前并网发电。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范围:
2.5.1通信、调度自动化、二次安防、计量等涉网设备采购:SDH光传输设备和IAD光通讯设备;220kV升压站调度数据网设备;二次防护设备;关口计量设备;便携式运维网关等。以及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调试过程中投标人负责涉及省调、地调的相关协调工作。
2.5.2涉网服务: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加固;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网络渗透测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安全设计、安全配置方案编制;送出线路保护定值的计算;220kVGIS断路器短路电流验算。上述技术方案的编制投标人负责协调通过省调、地调的审查。
招标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项目升压站,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备条件后10天内完成相关的涉网服务工作,涉网服务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发电厂二次设备或涉网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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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