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厂区道路及工业广场翻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3-14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厂区道路及工业广场翻新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厂区道路及工业广场翻新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高头窑煤矿。
2.5 计划工期:计划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北部边缘,行政区划属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距东南方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35km。
招标范围:对高头窑煤矿矿区主要道路翻新改造,道路总长度2016.37米,道路总面积19560平方米。其中9米路总长1199.37米,7米路总长817米。在现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凿毛后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至少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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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