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
设计及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1-2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设计及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坡头镇
2.2 规 模:华能铜川照金煤电 装机2×600MW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于2007年建成投产。汽轮机制造厂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 。2015年实施了供热改造,单台机组设计最大抽汽量450t/h,两台机组最大供热面积1400万平米。本项目计划采用当前新技术对公司1号汽轮机进行通流部分改造,以降低机组热耗率,提高机组运行能效,并且使汽轮机深度调峰的能力达到20%额定出力,通过本次改造也一并实现后续提升供热能力对汽轮机中、低压转子叶片的改造要求。
2.3 标段划分: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设计及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华能铜川照金煤电 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2025年3月31日前到货。
2.6 招标范围:汽轮机通流改造设计;汽轮机主机部分设备、辅机部分设备、热控改造部分设备、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供货;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7其他:为有效降低库存,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调试时所用备品备件,在调试结束后剩余备品备件自行收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发电厂汽轮机或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台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通流改造的设计及供货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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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