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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等离子燃烧设备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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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4-24 20: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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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等离子燃烧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25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等离子燃烧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330MW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等离子燃烧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电新疆乌苏能源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运抵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 2号锅炉燃烧系统更换项目,助燃部分采购等离子燃烧设备1批,包括喷口、喷筒、弯头、发生器及相关附属件等,以及设备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等离子点火系统整体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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