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包头天外天大酒店对外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3-079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
包头天外天大酒店对外租赁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头天外天大酒店始建于1993年8月,于1994年8月正式开业,酒店为地下一层,地上10层建筑,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酒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四区交汇处,市标三鹿东北侧,紧邻包头市劳动公园,地理位置优越,周边环境幽静,交通条件便捷。公司注册资本金2500万元,股权结构为北方联合电力 实缴出资1812万元持股72.48%,包头蒙电实业 实缴出资688万元持股27.52%,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
2.2租赁期:16年。分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采用6+5+5模式签订,投标人在上一合同期不存在违约行为,则双方续签下一期合同。
2.3出租范围:包头天外天大酒店建筑面积共23088.38平方米,本次拟对外租赁约12000平方米,包含各式客房208套、多功能厅和大小会议室9间、游泳馆1座、配套50个停车位。不包含主楼右翼三层楼、左翼一楼、主楼屋顶及院内其他房产。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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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