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 泰安户用光伏二期项目EPC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0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 泰安户用光伏二期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90兆瓦,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 泰安户用光伏二期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
2.5 计划工期: 2024年5月1日开工,总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资源摸排,全部前期各类资料收集和手续办理、现场实地踏勘、技术方案测算、屋顶资源统计和原建构筑的使用年限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设备监造;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施工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和性能验收;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P型540Wp、N型57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380V低压并网。技术服务及培训。资源开发及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各户备案、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监控系统、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的签订办理等;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供不低于10MW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2)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接地扁钢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3)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完成项目质量监督、设备监造、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5)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7)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8)全权负责协调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负责与安装光伏用户签订合作运营协议,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银行系统支付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协助项目开发、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9)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并按照华能集团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档案的移交等。
10)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不超过1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11)由华能智慧能源 统一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根据项目容量划分区域采用统招分签的模式签订合同。
12)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