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陆上电气二次设备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一次设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00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陆上电气二次设备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一次设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2.2 规模: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4km,场址南北方向宽约9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80.5km²,场区范围水深11m~34m,中心离岸距离22km,场址规划装机容量600MW。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海底集电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以一回220kV出线接至500kV福山站220kV侧。
2.3 建设工期:2023年12月已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12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陆上集控中心220千伏并联电抗器
2.5 采购内容:
陆上集控中心220千伏并联电抗器,具体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要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基地和项目所在地的陆上集控中心站,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7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电抗器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保证供货前提供具有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同品牌、相同参数的型式试验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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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