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辛店电厂、莱芜电厂制粉及吹灰等系统检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2-28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辛店电厂、莱芜电厂制粉及吹灰等系统检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辛店电厂、莱芜电厂制粉及吹灰等系统检修维护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山东省。
2.5 计划工期:服务期2年。
2.6 招标范围:辛店电厂:负责三期制粉设备和吹灰系统检修维护工程及协助脱硫灰水系统检修维护工作,包括三期#5、6炉制粉系统和吹灰系统、#5、6脱硫灰水系统日常巡检维护、定期工作、事故抢修、调停检修、各级计划检修型炉膛吹灰器200台、PSAT/D型耙式吹灰器40台、PS-SB/B型半伸缩吹灰器24台、PS-AL型空气预热器吹灰器8台及美国GE公司DC-75型声波吹灰器80台、DC-75型声波吹灰器60台、测温探针4台等设备)的所有日常维护、巡检、定期工作、检修、抢修和文明卫生等管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2项火电机组制粉系统或吹灰系统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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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