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煤粉分配器、煤粉分离器、石子煤仓、石子煤斗及附件加工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1-004)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煤粉分配器、煤粉分离器、石子煤仓、石子煤斗及附件加工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依照甲方项目而定。
2.2 规模:依照项目而定。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委托加工煤粉分配器及附件约152t;煤粉分离器及附件约80t;石子煤仓及附件约108t;石子煤斗及附件约9t;粘贴陶瓷防磨约460㎡;焊接陶瓷防磨约140㎡。详细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2.6 交货地点:订单项目指定地点。
2.7 交货日期: 订单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锅炉制粉系统改造或供货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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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