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兴2号、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2-35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嘉兴2号、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千米,水深10米左右,场址东西向宽约12千米,南北向最长约12千米,总规划面积约125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为30万kW。
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3千米,水深约20~29米,规划项目容量300兆瓦,场区东西长约8.5千米,南北宽约5.3千米,规划面积约44.2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为30万kW。
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36千米,水深约24米~30米,东西最长约17.0千米,南北最宽约6.9千米,规划面积约53.2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为40万kW。
招标范围:为解决华能嘉兴2号、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实际用海范围与批复用海范围不一致问题,须进行项目海域变更,同步完成海缆复测成果资料的专家评审工作。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及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期: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并提供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海域使用论证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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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