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40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晶科(玉环)风力发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浙江台州市玉环市海域,风能资源较丰富,其开发建设符合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浙江省风电发展规划的要求。 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台州市玉环市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34km,水深36~40m。场区呈平行四边形,东西长4.0km,南北宽9.8km,场区面积41.9km2,可选35个机位,拟采用单机容量12MW及以上风机机组,总规模容量504MW,装机容量不得低于504MW,鼓励投标人在政策允许及成本可控的情况下向520MW级靠拢。新建一座220kV陆上计量站。204MW采用工频输电方案,300MW采用柔性低频输电方案。柔性低频输电方案则风机、变压器、海上升压站、66kV电缆、220kV电缆、保护等需全部采用低频,变频站采取了降压-变频-升压的M3C拓扑结构。 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海上风电场工程的成套勘测设计、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包含疑存雷区的扫排摘帽、科技项目示范工程实施、创优、安全监测、环境监理、海域使用及环评水保报告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保护措施、跟踪检测等服务项目和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送出工程相关事宜等配合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历次质量监督检查迎检等相关工作。 本工程承接超大容量海上风电和柔性低频输电关键技术科技创新示范任务,创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优质工程奖金奖,建立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工程和国内首个柔性低频输送海上风电工程。 工程规模:50.4万千瓦,装机容量不得低于504MW,鼓励投标人在政策允许及成本可控的情况下向520MW级靠拢。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具有独立承担的国内海上风电场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业绩,且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或EPC管理或施工管理业绩。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人员,全资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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