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小湾电厂2024年至2025年库区清渣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27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小湾电厂2024年至2025年库区清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小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西部南涧县与凤庆县交界的澜沧江中游河段,在干流河段与支流黑惠江交汇处下游1.5km处。小湾水库分黑惠江水库和澜沧江水库:黑惠江水库库尾回水至大理州徐村电站,水库库长123km,库岸线总长432km;澜沧江水库库尾回水至云龙县功果桥水电站,水库库长178km,库岸线总长597km。小湾库区由于每年汛期降雨量及上游来水量较大,大量漂浮物顺流而下,漂流汇聚到坝前,对大坝和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需对漂浮物进行打捞、分类并转运至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对大坝和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需对漂浮物进行打捞、分类并转运至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内容:将两江库区漂浮物使用捞漂船与人工相配合,将江面漂浮物打捞上船,转运上岸,堆放于临时堆渣场并进行分类处理后,按环保要求全部运输至政府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处理厂。同时为保证及时清理两江库尾处漂浮物,除在坝前设置项目部以外,在澜沧江保山段设置一项目点,巡查并及时清理保山段江面漂浮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经理担任过1个及以上库区清漂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合同文件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1项及以上的库区清(捞)漂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1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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