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 灵璧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97)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安徽 灵璧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安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3.9128兆瓦,地点位于灵璧市,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 灵璧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灵璧区域 2.5 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25日开工,总工期183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公司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开发、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构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设备监造,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施工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及验收;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结算审计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各户备案、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国网云系统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的签订办理等;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5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220V/380V低压并网。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9)技术服务及培训。(10)转生产运营前所有相运行维护包括不限于故障维修、卫生清洁等。 2.7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不低于10MW产权方全部确权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产权方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产权方,因产权方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汇流箱、并网柜、云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反孤岛装置、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调试等全部工作,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应按照不低于5年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不低于5年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及合同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2)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接地扁钢标识标牌、电缆标示桩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3)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完成项目质量监督、设备监造、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5)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7)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8)全权负责协调产权方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负责与安装光伏用户签订合作运营协议,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银行系统支付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协助项目开发、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9)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并按照华能集团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档案的移交等。 10)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土地租赁价格:占地面积190亩,建设期6个月,首年土地租金1000元/亩,建设期土地租金9.5万元,1-5年租金19万元,6-10年租金20.9万元,11-15年租金22.8万元,16-20年租金24.7万元,21-25年租金26.6万元。 11)由投标人支付土地租凭费用至项目验收转生产运行。 12)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13)由华能安徽公司任公司统一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4)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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