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电厂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开发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1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电厂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开发外委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2.2 规 模: 2×66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电厂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开发外委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初步上线运行,上线后6个月内完成整个系统的验收交付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智慧电厂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开发开发,包括数据中台系统:实时数据库、数据治理及数据融合等功能模块;智慧电厂门户系统;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基础支撑硬件设备的供货;三维数字化管控平台部署、调试、交付及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软件开发或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