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综合楼及查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8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综合楼及查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主要是负责港务公司综合办公楼、综合办公楼配套设施及查验楼物业管理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广东海门港务 2024年至2025年综合楼及查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华能海门港务公司综合
2.5 服 务 期: 2年
2.6 招标范围:对海门港务公司综合楼和查验楼两大区域进行设施设备保养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水电维护保养维修和检查、秩序维护服务、保洁卫生服务、大楼各系统和设备的图纸和资料的保管、生产现场后勤服务、会务接待等服务。按要求配置11名物业服务人员,包括:物业经理1人,物管员3人,保洁员4人,文员3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