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漂浮式风电建模仿真界面开发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5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院漂浮式风电建模仿真界面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 2.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 2.3招标范围:本服务包含漂浮式风电系统风机-塔架-基础-系泊-锚固-控制一体化仿真与平台界面开发、漂浮式风电基础基本设计及系泊系统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有关国际、、行业及团体标准完成仿真软件界面开发并出具开发和测试报告及相关设计报告,提供漂浮式风电基础基本设计图纸。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服务项目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认可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结构建模或仿真计算或软件开发的合同业绩或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则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1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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