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 光伏支架生产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 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光伏支架生产线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 光伏支架生产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光伏支架全自动生产线4条,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2.2 交货地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及安装调试并满足正常生产要求,卖方需提供分阶段的交货计划。 2.4 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 质量要求:必须达到或行业现行合格等级标准,并不低于招标人技术需求,具有相应的检验、验收合格报告。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 系统内单位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不少于3份光伏支架生产线设备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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