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镇赉、同发、洮北一二期、四平风电场升压站保护测控装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4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镇赉、同发、洮北一二期、四平风电场升压站保护测控装置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镇赉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总装机119MW,安装2台主变,35kV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母线共分两段,接地变2台,集电线路6条,无功补偿2套;镇赉风电场升压站设备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最长运行时间已达13年,微机型保护、测控装置厂家均为为南瑞继保。本项目拟对2台主变的4套保护,220kV母线2套保护和1套时钟同步装置等进行系统设计、供货、施工改造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华能同发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同发乡总装机200MW,安装4台主变,35kV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母线共分四段,接地变4台,集电线路12条,无功补偿4套;同发风电场升压站一期最早于2006年12月受电投运,二期设备于2008年8月开始安装,保护测控装置10月带电调试,最早投运的保护测控设备距今近17年。本项目拟对华能和龙源风电场公用部分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220kV线路测控1套、220kV母线保护装置2套、220kV母联保护测控装置1套、公用测控装置1套、远动通信系统1套、监控主机2台、PMU系统1套、时间同步系统1套、五防系统1套进行更换,华能风场所属主变保护装置8套、主变测控装置12套、35kV无功补偿和线路测控装置16套,以及原有20套35kV系统接地变、集电线路和无功补偿保护装置接入新的监控自动化系统等进行系统设计、供货、施工改造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华能洮北一二期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总装机108.9MW;共安装3台主变,10kV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母线共分三段,接地变3台,集电线路18条,无功补偿3套;洮北风电场升压站2005年投入运行,微机保护厂家为北京四方继电保自动化 ,投产至今已运行近17年。本项目拟对66kV电压等级的所有微机保护测控装置及远动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包括66kV线路保护装置2套、母联保护装置1套、主变保护装置3套、66kV线路及母联测控装置3套、主变测控装置3套、公用测控装置1套、网络信息管理与控制装置2台、远动通信装置1套、监控自动化系统1套等进行系统设计、供货、施工改造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华能四平风电场位于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双辽种羊场,220kV升压站于2010年投入运行,运行至今已达12年。本项目拟对2台主变的4套保护和220kV母线2套保护,1套时钟同步装置及原有35kV保护测控装置对时功能接入等进行系统设计、供货、施工改造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应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