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取排水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1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取排水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石岛湾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厂址西北距烟台市约120km,西北距威海市约68km,西北距荣成市约23km,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km。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取排水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外委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函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高温气冷堆取排水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排水区域巡检;拦污网的日常维护;拦污网附属设备、围油栏日常的检查维护;排水渡槽及取排水堤岸维护;钢闸门及其附件维护;海面垃圾打捞与清运以及应急打捞与清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海工取排水项目施工或维护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