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 滁州市、六安市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033)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滁州市、六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 滁州市、六安市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六安市。
2.2 规模: 各100兆瓦
2.3 建设工期: 以实际工期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若1年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服务期截止至竣工验收;若1年内工程完工但未完成竣工验收,则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超出1年时间不另行计算费用;若1年内工程未能完工,服务期为1年。
2.5招标范围: 合同期内,华能滁州市、六安市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华能安徽 滁州市、六安市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项目通过 投资决策,并完成集团公司备案。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有至少2个5兆瓦及以上屋面光伏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两个项目总监不得为同一人,两个总监均应满足相关要求。总监近五年应具有至少一个5兆瓦或以上规模屋面光伏项目监理经验,必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