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合浦闸口、合浦白沙200MW渔光互补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标段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4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合浦闸口、合浦白沙200MW渔光互补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标段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该标段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年度建设指标并通过华能广西 投委会审批,若未取得年度建设指标或未通过华能广西 审批,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双方产生约束。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场址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受地形条件和相关外部条件限制,项目规划场址分为多个地块,除最南边的地块距离场址中心相对较远,位于白沙镇平田村,其余地块分布相对集中,均位于公馆镇附近,主要选取了地势平缓的水域滩涂场地围垦的人工养殖鱼塘、虾塘进行光伏组件的布置,场址高程在 0~10m 之间。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9°32'41"~109°37'17",北纬21°40'46"~21°46'28"之间,东西跨度约8km,南北向跨度约 10km。各场址区域地形总体开阔、平缓,周围无大的遮挡物,适宜光伏阵列布设,总用地面积约601.36 hm²。项目采用550Wp单晶硅组件,共布置83个4.8MW方阵和一个 1.6MW 方阵,交流侧装机容量4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534.1028MWp。
项目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位于场区中部一处山丘位置通过挖填方式实现场平,进场路约2.5km,具体以实际实施方案为准。
场址距离合浦县直线距离约为 66km,场址东侧公路为 G209,东南侧高速路为 S31。场址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工,2023年12月15日工程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包含下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下项:
进场道路改造,含道路改造、空障清理、桥梁加固。
升压站场四通一平。含升压站场地土石方开挖、回填、换填、压实、挡土墙砌筑、道路防护、部分道路临时排水设施等、施工交通,永久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施工协调处理。
场内道路原有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场内道路土石方开挖、回填、路面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包括:临时水沟、管涵、临时安全标识等;进场道路、边坡等环水保;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投标人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道路标识牌采买安装,临时营地的拆除及恢复原状,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等;施工过程中道路安全保通。
设备基础、管桩试桩、打桩,全站接地敷设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具有至少2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风电场或光伏电站道路施工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