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LOT104A(堆外核仪表RPN)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CGN-202305300004 )
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SK项目1、2号机组LOT104A(堆外核仪表RPN)(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05300004),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SK项目位于山东省,建设规模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SK项目LOT104A(堆外核仪表RPN)设备和相应的设计、包装运输、SE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现场技术服务和培训;SO备件作为合同选项。采购质保等级为C1a级。
计划交货日期:购买方期望的首批设备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其余批次设备到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在合同执行中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
Ø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Ø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Ø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专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核安全局颁发的,满足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内RPN设备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且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方案探询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两阶段公开招标。第一阶段获取探询文件(免费获取无需缴费)的开始时间:2023年05月31日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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