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06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位于济宁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15km处。一期机组容量为4×145MW,二期机组容量为2×330MW,煤场分别有一期煤棚、一期地煤沟、续建地煤沟、续建干煤棚、二期煤棚、二期地煤沟、临时煤场、新煤场,共计8处存煤场所,每天进煤量约1万吨。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5 服 务 期: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6 招标范围:煤场燃煤整形;接卸掺配;厂内倒运;卫生清理;煤场、地煤沟杂物清理;接卸管理;煤场区域篷布覆盖;车辆租赁及维修保养;煤场管理相关其他辅助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服务期不小于一年的企业煤场管理或煤场装卸搬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页面等。
(2)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