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22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预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2 规 模: 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风光项目是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配套建设电源,由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投资建设,系新建工程。二批风光项目总容量2773.8MW,其中风电2233.8MW、光伏540MWp,整个区域按照装机规模分为六个项目,每个项目内容量如下:D1风光项目;D2风光项目;E1风光项目;E2风光项目;F1风光项目;F2风光项目。每个地块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该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8月核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六个风光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完成为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五通一平”、场地平整、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基础、光伏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项目施工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等报告,并配合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一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项资质证书。
(2)资格能力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3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和1项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合同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近5年至少具有3个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1个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