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基于生产大区数据管理的智能平台群集管理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1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基于生产大区数据管理的智能平台群集管理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莱芜电厂基于生产大区数据管理的智能平台群集管理技术研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6个月内前完成平台软件开发工作,合同签订8个月内投入试运行开始联调完善,合同签订1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正式投入运行。
2.6 招标范围:
研发并示范应用可以运行于主流国产操作系统的火电厂机组智能化应用集成服务平台,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图形化建模语言支持,并兼容IEC61499及GB/T19769-2015的国标要求。
以算法建模为核心建设第三方应用构建管理子平台。
提供可以满足控制需要的生产时序数据、生产事件数据和关系型数据管理子平台。
提供包括消息队列、高速缓存、信息推送在内的应用基础设施子平台。
提供能兼容主流工控协议、主流工业互联网协议的控制数据集成代理子平台。
提供业务逻辑支撑子平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能源类或控制类专业方向的省部级或以上工程研究中心。
3.2.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控制系统或信息化系统相关科技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2.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火电厂信息化或智能化或自动化相关的北大核心或SCI或EI收录的论文合计至少5项。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