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
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39-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境内
1. 招标条件
2.1项目建设 规模:2×100万千瓦。 2.3建设工期:建设工期约31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准备至缺陷期及工程创优工作结束。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两台机组均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领先平,高等级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工作,高排序获得电力优质工程奖,创优质工程奖。 2.6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达标投产及工程创优、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各阶段监理工作。并包括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项目、施工临时设施、脱硫工程、脱硝工程、废水零排放、大型灰库、应急灰场、与一二期连接的公用系统、厂区内外拆改还建、厂区附属建筑、进出厂路、厂外热网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等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审查及优化、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 监理工作应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负责组织、制订现场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规划、细则等,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完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并负责工程协调工作。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2×10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2×10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