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化德县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1. 招标条件
化德县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已在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代码2301-150922-04-01-592160,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化德县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规划容量为100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建设规模800MW,光伏项目建设规模200MW,容量为550Wp及以上组件。配套储能项目合计建设规模150MW/300MWh,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站,各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德义500kV变电站220kV侧。预估单机容量6.7MW及以上,7.5MW及以下,接受混排方案,机型最多不超过两种,为匹配总装机容量,仅允许有1台机组容量与上述2种机型容量不一致;预估叶轮直径180米及以上,200米及以下,叶尖离地距离不小于15米;预估轮毂高度 105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且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15米及以上)。
2.2 建设
2.3 规模:100万千瓦。
2.4 工期:预计于2023年3月18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为标段一,装机容量约400MW,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具体内容;箱变至风机低压电缆、光缆施工、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甲供设备材料装卸、接收、验收、保管等;防雷检测、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配合施工验收。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5.2 甲供设备、材料划分:
本标段甲供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锚栓锚板、箱变均为机位车板交货,其他设备由投标人采购;本标段甲供材料35KV及以上电缆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其他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5.3 施工界线划分:
风机、箱变、检修道路等与其他标段的分界线施工图为准,集电线路按照回路进行分界,本标段集电线路暂定15个回路分别接入升压站外35KV线路终端塔,升压站至集电线路终端塔上塔电缆、光缆由其他标段施工,同时必须服从监理、发包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华能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7年应具有风电项目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其中单项合同业绩施工规模在200MW及以上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近7年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风电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扫描件、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