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7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各投标人因招标过程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规划装机容量51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采购。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海域。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钢管桩、导管架2023年7月15日交货,上部组块2023年8月15日交货;交货地点:海上升压站建造场地装船交货。
2.6 招标范围: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采购,主要包含钢管桩、导管架、上部组块及附属设备制作、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等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海上升压站基础工程:钢管桩的制作、导管架基础的制作、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2)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工程:上部组块钢结构的制作、设备部件验收、码头或指定交货场地交接与保管、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3)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工作内容:升压站建造场地的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海上升压站建造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复印件。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