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3-214-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
2.2 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
2.3 建设工期:32个月。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照明灯具CCC认证、防爆灯具的防爆合格证、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备的CE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具有2个6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厂的灯具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