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3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
2.2 规 模: 建设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 5210、《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97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21、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电厂,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力争级优质工程奖。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 满庄镇。
2.5 服 务 期: 建设工期:计划 2022 年 12 月开工,2024年12 月第一台机投产,2025年3月第二台机投产。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程创优、 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之日止,各阶段的进场、退场具体时间及现场监理人员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按正式开工到竣工计算。施工准备阶段预计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整体服务期限顺延。
2.6 招标范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准备、初设原则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土建、安装、调试、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等涉及本项目全寿命周期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等。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 物资验收、检验检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等监理服务工作, 定期对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安全、质量等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监理服务期内平均人月数暂定为420人•月,且需满足技术规范及现场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并完成的2项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建设工程监理业绩。
3.2.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并完成至少1个9F级及以上燃机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业绩或2个9F级及以上燃机施工副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否则视同无效合同。提供总监或副总监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副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并完成至少1个9F级及以上燃机施工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否则视同无效合同。提供总监或副总监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53岁。设置1名专职安全总监、2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