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安源电厂2023年-2024年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35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安源电厂2023年-2024年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2.2 项目概况:华能江西 安源电厂地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位于县城西侧约3.5km处的柳江村,东侧距沪昆高速芦溪挂线约260m,东南距袁河约3km,南距320国道约1.8km,西距竹子塘南灰场直线距离约1.2km,北距沪昆铁路线约70m;2台660MW二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运行。
2.3 标段划分:华能江西 安源电厂2023年-2024年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4服务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华能安源电厂
2.5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2年;合同签订2年,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负责华能江西 安源电厂全厂绿化带的管养、防治病虫害、施肥、修剪及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等工作;补栽;室内盆栽的租赁、更换及养护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2项园林绿化养护或建筑园林绿化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