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所属风电场电气类风机备件维修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3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所属风电场电气类风机备件维修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所属风电场电气类风机备件维修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所属风电场电气类风机备件维修框架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方在收到备件后15天内应完成维修,并运
2.6 招标范围:由于风电场生产费用紧张,缺备件引发的常停机组常发生,且在目前“出零米”形势下,上级公司对费用的管控越来越严。今年通过变桨电机、通讯滑环、变桨驱动器、过电压保护器、并网开关等一系列修旧利废维修,节省了大量的材料费,但采购周期较长,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签订框架协议进行一些高价值备件的维修,可以大幅减少材料费的使用,并且可以提高备件维修采购效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 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应提供变桨电机维修合同业绩不少于200台;ABB变频器部件维修合同业绩不少于10项;滑环维修业绩不少于50台,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