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电站多功能智能检测系统开发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078-01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电站多功能智能检测系统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为实现对在役水电站水轮机转轮现场全位置视觉检测,需根据水轮机转轮检修平台状态和转轮结构,开发具有全局标定、三维重建、数据处理、点云数据压缩处理、尺寸测量和缺陷识别功能的小型化视觉自动检测系统
为实现电站凝汽器现场智能检测,需根据凝汽器水室空间分布、管束布置,开发具有自动检测、缺陷信号自动识别与判定等功能的自动检测系统。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电站多功能智能检测系统开发。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始与结束时间以满足招标方项目整体工期为准。
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检测类软硬件开发或自动检测系统开发的相关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