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5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3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5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5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 福州市长乐区东安村东安239号
2.5 服 务 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布进厂时间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因期限变更造成的所有风险、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追责。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承包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招标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5年后勤保障综合服务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全厂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全厂生活垃圾清运,全厂化粪池清理、修缮;后勤保障服务、行政综合服务和食品加工服务等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开具物业服务及餐费发票;若投标人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具餐费发票的,允许餐饮相关内容分包。其指定的餐饮分包方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直接向招标人开具餐费发票;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2项已完成的服务周期不小于1年或已执行时间不小于1年的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后勤物业服务业绩。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餐饮部分分包商与被分包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如发生以上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