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年-2025年机动车辆运行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9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年-2025年机动车辆运行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
2.2 规模:一期2×350MW超临界及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年-2025年机动车辆运行委托管理项目。
2.4 服务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华能秦煤瑞金发电 。
2.5 服务期: 服务期暂定为三年,计划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6 招标范围: 为保障招标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招标人将所辖车辆的日常运行委托给投标人管理,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驾驶员服务、车辆调度、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以及经双方协商同意交办投标人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无。
3.2.2 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一项相关服务外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