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测试和推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94-01)
项目所在地区:华能信息技术 本部以及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测试和推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信息技术 本部以及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2.2 规 模: 按照华能核电“十四五”发展规划,华能核电产业将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为了有效促进华能核电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通过信息化推进核电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数字化转型,华能核电公司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华能核电“十四五”数字化规划》,其中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是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 核电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测试和推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4 服务地点: 华能信息技术 本部以及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华能核电十四五信息化规划中的企业综合管理平台中的综合计划子系统、绩效考核子系统、IT综合管理子系统的业务需求以及配置管理、移动审批等通用功需求,具体功能为:
1)综合计划子系统: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公司月度综合计划、督办任务管理、设计管理及设备采购管理。
2)绩效考核子系统:基层单位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对基层单位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对本部部门绩效考核、表扬项及创新奖项管理及考勤管理。
3)IT综合管理子系统:IT服务申请、IT保障体系。
4)通用功能:配置管理、移动审批。
具体测试及推广的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测试或实施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