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应城热电 2023-2025年度燃料系统清卫及车皮清扫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应城热电 2023-2025年度燃料系统清卫及车皮清扫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2.2 规 模: 华能应城热电联产新建工程厂址位于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汉宜大道特1号,西距应城市区约7km。应城中心城区东南距省会武汉市96km,东距孝感市49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应城热电 2023-2025年度燃料系统清卫及车皮清扫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 应城市应城热电厂内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三年。合同签订三年,分年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23-2025年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投标人报价应为2023年-2025年的每年平均价格。甲方对乙方每年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华能应城热电 燃料系统区域及设备的清卫工作和车皮清扫及余煤清扫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至少2项车皮清扫或电厂保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