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
2.2 规模: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项目单位为华能热电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由 投资。
2.3 建设工期: 2019年年底2台50MW背压机组投产,2021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3机组)投产, 2022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4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华能热电 基建现场,原523厂厂区内。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个月内设备交货完毕,6个月安装调试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整合能力,具备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00兆瓦及以上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其它要求:投标人请提供本项目工程中核心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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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