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2-2023年0号车用柴油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1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2-2023年0号车用柴油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2.2 规 模: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2-2023年0号车用柴油框架协议采购;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2-2023年0号车用柴油框架协议采购;
2.4 交货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
2.5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内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柴油送到现场,每批次送货约4.5吨;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玉环 2022-2023年0号车用柴油框架协议采购,预估用量约360吨,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车用柴油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2.3投标人须为柴油生产厂家或与柴油生产厂家签订车用柴油采购协议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车用柴油采购合同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