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北京招标
呼和浩特分中心场地租赁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16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集团 北京招标 呼和浩特分中心场地租赁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分中心场地租赁服务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所出租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3.2.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场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19日9:00起至2022年9月2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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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