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 华能湖南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15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 华能湖南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100MW/200MWh储能电站,110kV升压站1座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 华能湖南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湖南省 津市市华能湖南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现场交货
2.5 交 货 期: 2022年11月25日前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气一次63MVA主变2台,110kV配电装置1套,35kV配电装置1套,接地变,站用变,电容器等;电气二次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系统通信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一次设备或二次设备合同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设备里的主变压器,35KV开关柜如果非自产设备,需要设备生产厂家提供授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