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087)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场二期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4: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可研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可研、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2019版)、《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19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华能风电场典型设计》、《公司2015年风电标杆造价》中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方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5 因项目目前还在核准工程中,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分阶段实施、初步设计评审、概算收口、提供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开展施工图设计、水保设计、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提交竣工图等),每阶段应在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开展工作;
2.6 本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中,可行性研究为确定执行工作内容,后续勘查设计工作视可研及项目核准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请各投标人视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3.2.2投标人近5年至少有5个风电勘察设计业绩。
3.2.3 本工程拟任设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工及以上职称且近五年内担任过三个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作为项目经理的有效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