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6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 为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提供每日通勤车运输服务,人货车驾驶、货物运输服务;负责电厂湿渣装卸运输服务;负责电厂灰堤日常保卫维护,灰堤及灰池漂浮物及垃圾清扫。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
2.5 服 务 期: 两年,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提供每日通勤车运输服务,保障电厂职工正常上下班、加班;提供小车驾驶服务,保障电厂公务用车;提供人货车驾驶、货物运输服务。
做好驾驶员的聘用的管理工作,按电厂班组的要求管理好驾驶员。
投标人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日常保洁,爱护车辆;定期检查,排除简单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上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做好人员档案、车辆信息、维修记录、行驶记录的归类和存档,随时备查。
电厂湿渣装卸运输项目: 电厂三台机组每年产生的所有锅炉湿煤渣的装卸、排放、清运及运输至指定处置点的所有相关工作。
电厂灰堤日常保卫维护项目:灰堤区域保卫日常维护工作按天进行,每天对进出电厂外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经核对无误方可放行;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倒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若发现灰堤内存水往外海滩渗漏,及时补漏处理。重点巡视堤坝的基体混合石料间;灰堤及灰池漂浮物及垃圾清扫。
本项目需配置日常驾驶员总人数不少于21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普通货物装卸或货运经营或劳务派遣等类似项目业绩。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