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区域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服务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255)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赫章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区域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框架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贵州区域。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预估项目数量6个,其中50MW及以下2个、50-100MW2个、100-200MW2个,以实际实施为准。
2.3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A、B标段 。
2.3.1标段A:华能贵州区域光伏可研编制及评审技术服务,预估项目数量3个,其中50MW及以下1个、50-100MW1个、100-200MW1个,以实际实施为准。
2.3.2标段B:华能贵州区域光伏可研编制及评审技术服务,预估项目数量3个,其中50MW及以下1个、50-100MW1个、100-200MW1个,以实际实施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取得可研报告评审意见。
2.5服务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工期为分项目合同生效后30日内达到评审条件,结算以实际实施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独立承担单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3项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扫描件应提供能体现合同工作内容和签订日期,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